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峡江资讯宜昌市夷陵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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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市夷陵区工商行*管理局

关于报送年度年度报告的公告
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》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规定,凡年12月31日前,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(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除外),均应于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年度年度报告。

根据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施“多报合一”改革的公告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年第9号),在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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