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研究决定,拟采取选调方式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岗位及职数
本次选调共涉及10个岗位,选调12人,具体选调岗位及职数详见《宜昌市猇亭区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
(一)选调对象
在湖北省范围内选调在编在岗公务员(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)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(二)资格条件
1.*治素质好,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*的路线、方针、*策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2.勤奋敬业,品行端正,工作能力强;
3.身体健康;
4.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5.学士学位及以上;
6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7.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;
8.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岗位的具体选调条件见《宜昌市猇亭区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》(附件1)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列入选调范围:
1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2.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3.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;
4.试用期内的新招录(聘)工作人员;
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选调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通过宜昌市猇亭门户网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