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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市猇亭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公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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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研究决定,拟采取选调方式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选调岗位及职数

本次选调共涉及10个岗位,选调12人,具体选调岗位及职数详见《宜昌市猇亭区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》(附件1)。

二、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

(一)选调对象

在湖北省范围内选调在编在岗公务员(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)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

(二)资格条件

1.*治素质好,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*的路线、方针、*策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
2.勤奋敬业,品行端正,工作能力强;

3.身体健康;

4.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5.学士学位及以上;

6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

7.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(合格)及以上等次;

8.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岗位的具体选调条件见《宜昌市猇亭区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》(附件1)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列入选调范围:

1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2.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
3.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;

4.试用期内的新招录(聘)工作人员;

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选调程序

(一)发布公告

通过宜昌市猇亭门户网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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